已經記不得朋友何時開始叫我鄭妹,
對於心裡有數並不正,更早就已經不是妹的我來說,
這名號方便響亮之外還能順便滿足虛榮心,
我自然是笑納了。
但日常生活中偶有點小麻煩。

例如前陣子蘋果日報記者打電話來,

以及緯來體育台在問資料要做圖卡的時候,

我都千叮嚀萬交代,字一定得寫對,是鄭不是正,

否則一個三十歲女人鬧了在報紙電視上自稱正妹的烏龍,

恐怕隔天連走出門的臉都沒有。

 

當然不可避免地,

還是一天到晚有人在網路上發出「不知道哪裡正」的踢館言論,

那就純粹是個人智商問題了。

如果在閱讀或識字方面有困難,

那麼建議可以用一個筆劃多、一個筆劃少的差別去記憶。

 

字形可以分辨,讀音卻無法區隔,

於是兩種情況常常會發生。

 

想像一下在信義威秀、敦南誠品之類人潮洶湧的地方,

三五街邊痞男或成群高中小弟瞥見嬌俏少女,趕忙互相報訊:

「喔!正妹喔!」「喂喂!正妹耶!」

路過的我不幸太習慣地基於反射動作而迅速抬頭甚至轉頭,

立刻會迎上對方「這位太太有事嗎?」「有人提到妳嗎?」的譴責眼神。

Oh!作文範本裡都有教,

這種心情就叫做「巴不得挖個地洞鑽進去」。

誰來發明一種藥水,清除我腦海中那該死的關鍵字啊!

 

再想像一下在客滿的熱炒店或擠爆的錢櫃大廳,

才踏進去,先到的朋友就忘情脫口大叫:

「鄭妹來了!」「鄭妹鄭妹,在這裡!」

瞬間裡頭所有人的目光都會直射到門口,

臉上無一例外全帶著「是喔!有正妹喔?」「哪裡哪裡?」的期待表情,

那一刻我只能緊急壓下自己正要高舉起向朋友示意的右手,

若無其事地低頭默默走進去,

可不敢看眾人那說不出是狐疑還是失望的臉色。

 

我想,隨著年歲增長,局面會愈形尷尬,

不過我此生注定到六十歲都是鄭妹,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哪!

 

題外話,

我要向大家推薦一個部落格。

 

個人意見
 

友人獅大王介紹給我的那天,

我一路不可抑制地看到凌晨三點多還停不了,

大笑的程度已經不只是拍案叫絕,而是床上亂滾。

作者的創意、聯想力、旁徵博引的功夫、多元涉獵的底子搭配上無敵賤嘴,

讓我深覺自己的部落格簡直無聊平淡,

更不禁為曾經在電視上拜託大家多看我的文字而感到汗顏。


當然,

以上說法只是極盡讚嘆推崇之意的誇飾修辭,

並不代表我真以為自己的部落格一無可取,

因此親友們放輕鬆,

這次可以不必卯起來回一百篇「做自己」的留言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f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