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是請將去曼谷玩的朋友,
順便幫忙從機場免稅店帶一瓶香水回來。
自己前兩趟出國都懶得刻意停下腳步,
不知不覺中,以為還夠撐一陣子的香水已經見底。

上網搜尋型號和圖片,
讓對這女人玩意兒毫無概念的朋友帶著參考比對,
竟赫然搜尋到惡耗。

「Champs-Elysees專櫃買不到了,已經確定停產囉!」網友這樣說。
這比哪家好吃的甜甜圈收攤不賣了,
爆炸力還要強大。

貪便宜的隨口託付突然變成十萬火急的任務。
我先交代朋友在機場一定要翻箱倒櫃仔細找,
接著花了整個晚上的時間,
輸入各種排列組合的關鍵字,
清查所有可能還賣這款香水的網購、網拍、平行藥妝店。

十多年前在媽媽的梳妝台上邂逅這瓶香水,
第一次知道氣味擁有魔力。
它不走什麼若隱若現、清新淡雅、微甜感性的路線,
一個勁兒的濃郁竄鼻,
就像毒品,叫人百般矛盾地既興奮又放鬆。

雖然原料不是刮取自處女屍體上的油膏,
雖然成品不至於讓人把我撕成碎片貪婪分食,
但它的確推我向某種葛奴乙式的偏執。
「這個味道很誘人犯罪!」曾有男人這樣品論。
若要說我偶爾真有此意圖,
我不會太極力喊冤。

認識它之後我冷凍了其他強調新鮮自然的花香果香,
還有曾經迷戀過一陣子的男香。
貼近皮膚的第一層穿著,非它莫屬。

不是沒擔心過有一天它會在激戰的化妝品前線退役,
因為它既非經典,甚至也不知名。
但就像所有沉浸愛河的戀人,
總以為談及分手是杞人憂天,
直到發生了,才明白一切並不如想像中遙遙無期。

現在即使我掃遍了市場上所有的存貨,
用那桃紅燙金的香水盒堆滿抽屜,
然而它的保存期限再怎麼樣就是只有五年,
五年期滿,
那一抹香注定要飄離遠去。

期限明確的告別,何其折磨。
我知道,那只是一瓶香水,
但是…………
為什麼人生需要說再見的時刻這麼多呢?

末日來臨前,
唯一能做的就是揮霍、狂歡。

五年內見著我的朋友,
請深深呼吸,記得我的氣味。
三十五歲之後,
或許我將要成為一個索然無味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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