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和熱情爽朗的Katy在網路搭上線,
所以有榮幸結識了愛V車隊的大家。
說要相約騎車,數次都沒能成行,
倒是吃飯喝酒先來了好幾攤。
第一攤是在薔蜜的狂風暴雨中吃Pizza,
第二攤則是愛V大師兄阿豐和Vivian家裡的國慶晚宴。
向來瞧不起外地海鮮的我,
也不得不折服於阿豐和Vivian端出的一桌好菜。
那些從頭到尾都被我們懷疑是來自熱炒店外帶的佳餚,
事實上規格質感遠勝於任何一家熱炒店,
內容澎湃、用料新鮮、廚藝精湛,
結結實實餵飽了我、Katy、大壞人、十方和小鄭一干不斷靠夭的刁嘴食客。
(以上是阿豐交代要寫的)
雖然還沒有一起騎過車,
但據說我已經靠著清光所有的蝦子螃蟹外加三碗處女蟳粉絲,
而被判定有資格和愛V車隊做好朋友。
拜託,我車騎不快,字典裡可找不到「吃不下」三個字,
所謂術業有專攻,這下知道我的厲害了吧!
憑藉酒酣耳熱的傻膽,
我冒昧發難,隔天要隨人稱愛V一哥的小鄭同騎風櫃嘴,
清早醒來我就懊惱自己太衝動,
昨夜狂食豪飲打下的霸氣江山,一跨上單車恐怕便要破功全毀。
深知實力相差懸殊,照例在楓林橋說好不必相等、各自努力,
小鄭也很配合地瞬間消失,沒想到4.5公里處我們就再度碰頭,
我竟然追上他了嗎?
當然不是,其實小鄭早已在山頂喝茶看報、小睡一覺之後下山來尋人啦!
驚喜的是,最後五百公尺處伯芳姊姊現身了,
這次有賴小鄭使出聊天戰術拖延伯芳姊姊的時間,
讓我不但看到她將近三分鐘,還狀似並肩同騎了一小小段。
這樣算是跟伯芳姊姊一起騎車了吧?
終點休息的車友會不會以為我是一路和伯芳姊姊並駕齊驅上來的呢?
我大概是想太多了。
小鄭跟伯芳姊姊說,「她騎35分鐘!」兩人異口同聲地表示這樣很快了。
我想這位先生如果不是做人太好,就是碼表太爛,
我上週自行計時還騎了48分鐘,
七天內要進步13分鐘,這顯然比叫阿扁吐七億出來組黨建國還要更不可能!
沒關係,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此行最後以兩份四顆好吃肉圓與兩大杯好喝現打果汁做結尾,
可惜路途稍遠,我一騎回到家就又餓了,
連忙再追加飯糰、布丁、洋芋片與蜜餞若干。
隔天下午又湊巧跟上愛V臨時成軍的風櫃嘴團,
終於拜見團長Ivy與藍貓賢伉儷。
騎車的過程依舊不是重點,
重點是山上海倫咖啡的冰沙與鬆餅,
以及下山後騎車直奔的美味羊肉爐和一手金牌台啤。
(這次騎回到家則是立刻被友人徵召至阿忠熱炒,再加碼一手半)
連混三天,
我猜我開始愛上這個車隊了。
- Oct 13 Mon 2008 03:18
車要騎酒要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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