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出學生時代的課堂作業,筆觸或許還天真,立場九年來並未改變。
你可以贊成、可以反對,
但要討論的話請至少和我一樣認真,
知道你在贊成什麼、反對什麼;為什麼贊成、為什麼反對。
科目:新聞評論
姓名:鄭佳瑜
學號:R89342021
日期:2001.5.30
廢除死刑是執政者應堅持的方向
法務部長陳定南日前公開表示,希望三年內完成廢除死刑的目標,正式將這個高度爭議的問題,提升成為一項政策宣示。姑且不論陳部長於此時提出這項主張,反主流強勢民意之道而行,是基於什麼樣的政治判斷,但他堅持理想的道德勇氣,在現今政治人物身上實屬少見,這是值得肯定的。
一般支持死刑的論調,主要無非強調死刑具有三項作用:降低犯罪率、懲治無悔改可能的重大罪犯,以及滿足民眾與受害者家屬的法感情。但深入探究便可發現,死刑未必真正發揮如上效果,況且以死刑為手段來達致這些目標,其合理性也不無疑慮。
首先就降低犯罪率而言,這顯然是立基於死刑可以嚇阻潛在犯罪的假設,但事實果真如此嗎?倘若將罪及死刑的重大犯行分為臨時起意與縝密策劃兩類,前者多起於一時激憤或衝動,並無暇冷靜考慮後果;後者既然經過精心設計,必然自信可以逍遙法外,要不就是犯意堅決、不以死刑為懼。死刑對於這兩種犯罪都無法發揮嚇阻作用,因此它可以降低犯罪率的說法,不論從科學實證或邏輯推演來看都不確實;人民將對良好治安的期望繫於死刑的存在,更是一種想當然爾的推論謬誤。
再從懲治罪犯這一點來看,死刑並不是唯一可用的方法,不論是為了懲罰或者將罪犯與社會隔離,監禁就可以完成這樣的目的。我們對於犯了傷害罪的人,並不會施以與其犯行相同的身體刑,但是卻又用「殺人者死」這種觀念來擁護死刑,在思考脈絡和人道精神上都相當匪夷所思。此外,死刑等於是賦予整個國家機器合法殺人的權力,既然殺人被視為無可寬恕的重罪,這種行為就不應以任何形式被合法化;況且以國家機器龐大的力量與神秘複雜的運作機制,誰又能保證其合法殺人的權力會受到妥當的控制和監督?
至於死刑滿足了民眾與受害者家屬的法感情,這很明顯地與嚇阻、懲罰等意圖無關,而只是基於一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心態。既然從小到大的教育一向賦予「報復」此一詞彙負面意涵,也告訴我們為人應該寬容敦厚,卻為何在法律設計上仍執著於死刑這麼強烈而絕對的報復手段?與其推說保留死刑是為了顧及民眾的心理需求,倒不如從教育與社會層面去改變民眾的心態,畢竟一顆須靠死刑才能獲得撫慰與安定的心靈,絕對稱不上真正的平安喜樂。
事實上,將犯罪行為完全歸因為個人的錯誤,這是大有問題的。從實際案例中就可得知,多數犯罪者都是出身自不完整的家庭,擁有不愉快的童年與成長經驗,是故個人的人格形成以及偏差行為背後,其實隱藏著家庭、教育、社會等等結構性的問題。在某種程度上,罪犯應被視為這個社會中的病人,而不只是惡人;從這個觀點看來,利用死刑來完成上述三項目的,不但不可能,而且也不合理。
此外,人為的司法審判過程難保不發生任何錯誤,死刑的不可回復性將使這種司法誤判成為永遠無法補救的遺憾。或許有人以為,現今社會中司法誤判的可能性已經大為降低,以廢除死刑來避免這種出現機會微乎其微的風險,社會成本太過龐大。但我們認為,只要有一條人命可能無辜犧牲,死刑就不能夠存在,畢竟社會體制不應容許任何一個人為公權力的運作失當而賠上生命。以避免冤死為由廢除死刑,這不是因噎廢食,而是尊重生命。
許多人主張死刑應予保留,是由於有近八成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政府應依民意行事。但死刑存廢乃是攸關人命的重大道德議題,並不是可以付諸多數決決定的事項,而應有更多人道與合理性的考量,民意在此至多只能做為參考,而不是決策的唯一根據。
當陳部長宣示廢除死刑的言論一出,許多人馬上批評這樣的想法陳義過高,事實上所謂「陳義過高」就意味著,該想法的確具有相當程度的理想性與正確性,只是礙於政治現實而難以推行。既然如此,我們應該做的是去思考如何克服種種困難,使政策朝正確的方向改進,而不是動輒將其按上陳義過高的罪名,並因而拒絕做更有建設性的後續討論溝通。
如果我們真的相信廢除死刑是應為的,那麼其他技術上的困難都可以想辦法解決。不論是透過提高有期徒刑上限、重設假釋門檻、終身監禁等等配套措施,在法律正義與人道精神之間取得平衡,抑或經由教育與變遷社會風氣的途徑說服民眾接受死刑的廢除,這都是可以而且也必須付出的努力。
陳義過高永遠不應做為阻礙施政的藉口,反之,任何被視為陳義過高的想法,都是執政者應該堅持的方向。
ps.
2010年的我補充說道,在這個議題的論辯當中,我非常不能接受的一種觀點(或說技巧?)是,動輒搬出「妳又不是受害者家屬,妳當然會這樣說!」「如果受害的是她的親人,她還會這樣想嗎?」
沒錯,我不是受害者家屬,你也不是、她也不是,大部分人都不是,但如果這件事只有受害者家屬的意見才算意見,那直接宣布要這樣幹就好了,還討論什麼?
將心比心、同情體諒是必要的,然而外部人士拿受害者家屬的角色當作盾牌兼弓箭,甚至是唯一的盾牌兼弓箭,討論空間就等於零了。
你問我假設哪一天受害的是我的至親好友,我還會這樣主張嗎?老實說,我不知道,也許會變、也許不會變。誰又知道呢?可以確定的是,就算有朝一日我轉而反對廢除死刑,我也絕對不會點名別人沒有贊成的權利。
總之,有切身經驗的人才能左右決策,其他人都該閉嘴的話,這個社會就不用運作下去了。(或許會運作得很簡單也不一定啦,各擁山頭比拳頭是吧!)
pps.
晚上的我再補充道,我一直很不能了解,存在死刑的國家,照理說應該也要存在鞭刑才對啊。鞭刑、挖眼刑、斷手斷腳刑,誰割了別人喉嚨國家就活埋他、誰強暴了別人國家就捅死他,Why not?
反對這些身體刑,理由也不外乎野蠻、暴力、不人道,那麼取人性命不正是野蠻、暴力、不人道的極致表現嗎?贊成死刑的你們,明明對於野蠻、暴力、不人道的容忍範圍大得很,又何不贊成野蠻、暴力、不人道程度相對輕微的鞭刑、挖眼刑和斷手斷腳刑呢?
當然啦,如果你硬要講你除了贊成死刑之外,也覺得鞭刑、挖眼刑、斷手斷腳刑通通很不賴,那就算你得這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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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死刑就像你家門前的最後一道鎖,鎖了不一定心安,但又不得不鎖。
人人有鎖門的權利 誰該有殺人的權力
死刑並不是唯一能達到懲戒的途徑~ 真的執行了死刑~ 也真的能滿足了法感情嗎? 滿足了法感情又如何~ 仇恨依然存在~ 只是另外一個冤冤相報何時了的開始~ 如何降低犯罪率才是該研究的事吧~
辯論總是走向一個謬誤 彷彿贊成廢除死刑 就是向邪惡靠攏幫罪犯說話 我們贊成廢除死刑 但並沒有主張要原諒罪犯不懲罰罪犯 只是懲罰手段的問題
死刑如果真能達到嚇阻功用,或許還有討論保留的空間。問題是,世界上保有死刑的國家,犯罪率並沒有因此比較低(或是說重案的犯罪率比較準確)。離開新聞圈好久,其實不懂為什麼死刑廢止與否可以鬧成這麼大的新聞,甚至可以拿來威脅一個部長的去留。一堆人操弄著被害人家屬的情緒,看了實在很難過
新聞圈圖什麼呢 喊爽很容易啊 不管話題炒得怎麼熱 這種長篇大論肯定還是票房毒藥 呵呵
不為非作歹、那怕死刑 廢死刑、善良百姓該如何。
不是怕不怕的問題 不然我乾脆支持誅九族好了 反正我是善良百姓又不為非作歹 怕啥
請問~ 這張照片跟廢除死刑有什麼關係?
因為我坐在車上 而這台車正開往執政者應堅持的方向(才怪)
也不贊成廢除~~
老兄 我寫了兩千多字耶 你太省話囉^^
只能說立場不同角度不同, 廢不廢死刑不該只是二擇一的選擇, 讚成的人說出您的支持論點, 不讚成的人說出您的支持論點, 死刑不代表就是意謂一命還一命, 廢死刑不代表就是尊重人權順應國際潮流, 也非以所謂看似民主的少數服從多數來決定, 民意也許只是代表人們心中的恐懼, 大家害怕這樣的人重新回到社會時是否不會再犯, 當然也不能說這樣的人重回社會就一定會再犯 人權團體不斷為死刑犯尋求求生的機會, 被害人不斷為死去的親人尋求一個公理, 不論犯錯時是否該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一命賠一命, 我反而覺得當不再執行死刑時這些殺人犯能否回到社會自由的生活, 還是會終其一生在那框裡非自由的過餘生, 死刑不代表剝奪人權不尊重生命, 廢死刑不代表犯錯的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每個人心中各有一把尺...
您好圓融啊
"透過提高有期徒刑上限、重設假釋門檻、終身監禁等等配套措施" 這些成本要算在誰頭上?如果罪犯家屬能提存一筆費用來支付關它三十年或終身監禁的費用,或許有的談... 不然陳義過高的可能是妄求「廢除死刑」這部份吶。
我只能說 維持一個社會的正常運作 本來就有其應付的成本 就像路燈會亮要成本辦理選舉要成本 如果有一天廢除死刑成為這個社會的決議 (別激動,我只是說如果) 那這成本就是由社會裡的全民負擔 不管你同不同意 其實犯人關一天關十年關一輩子 都是成本 也沒有人是歡歡喜喜地在支付 像負擔阿扁在看守所裡的成本應該有很多人超不爽 但也不會因為這個理由就把他放出來或把他弄死
死什麼死刑 人類本能在於求生 有本事殺1個人 被捉到就關起來1個月不給水不給食物 殺2個關2個月..... 有本事就活著出來
我看不大出來你是支持還是反對 呵呵
也是死刑不知道能不能降低或嚇阻犯罪率 但廢了以後不能擔保不會提高犯罪率 如果判決到法務部長那不簽署 那何必浪費時間資源在審判上 反正也不會執行
搞成現在這樣 當中的程序問題的確是扭曲的 不該是常態 還是應回到廢不廢的法律根源去施力
死刑的空間可商討 但不會關個幾年又放出來了吧 這才是個問題 來個不能假釋也許更好
我完全同意妳指出的問題核心
王清風的上帝,或許就藏在俄羅斯輪盤裡吧! (茶...)
好玄
怎麼可以廢除死刑呢? 應該採行連坐法 一人犯法,全家受罪;一家犯法,十家株連,知情不報者,會被看待為共犯,一同連坐受刑。 殺到人人都學好 壞蛋不見了
哀~這個話題~好像是看了十年的連續劇一樣~ 我很讚成你的觀點~ 畢竟~人在衝動時是麻木的~老祖宗不是有講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我們所追求的世界不是要"謙和"嗎? 人在這世上~只是你的"靈"現在寄在一個人的肉體上~如果寄在其他動物上~那你就不是人了 既成人~個人覺得更要懂得"寬恕"和"原諒" 當然啦~犯錯是一定付出代價的~ 不過 我還是覺得不要輕言去結束一個生命 這樣比較好~ 感恩~有你的支持~~
你說 死刑的重大犯行分為臨時起意與縝密策劃兩類,前者多起於一時激憤或衝動,並無暇冷靜考慮後果;後者既然經過精心設計,必然自信可以逍遙法外,要不就是犯意堅決、不以死刑為懼。 我卻認為 一百個一時激憤或衝動是不是可以來一個靈光一現而退縮,一百個精心設計將所犯的所有正負後果量化後計算出投資報酬率是否可以有一個覺得划不來而縮手 妳的推論是否要有更確切的資料或數字來佐證光一句不論從科學實證或邏輯推演來看都不確實無法讓人信服 上一噗你說 是的,死刑的不可回復性就是非反不可的原因之一。 我說 死亡的不可回復性就是我支持死刑存在原因之一。 哪怕一百萬名兇手只能嚇阻到一個兇手挽回一個無辜善良的生命死刑存在就有價值我就支持 你說 死刑的不可回復性將使這種司法誤判成為永遠無法補救的遺憾 我說 我們該要求司法更加嚴謹不要誤判而不是廢除死刑 妳尊重生命 我也尊重生命 差別的是混沌如我只懂得尊重善良無辜生命更甚於那些兇手們的生命
感覺又似乎回到高中辯論社的討論呀…(雖然我只打過一場) 不過佳瑜我想請教一下,自由刑是否亦不人道?如果是的話為何可以容許自由刑存在但不容許死刑存在? 至於死刑是否真是以牙還牙論點而實施我則持保留態度,因為死刑並沒有要求讓死刑犯以和被害人同樣的死法來實行,相對的亦盡可能的讓死刑犯無痛苦的離開人世。所以妳的最後一點我覺得說服力是不夠的。
我贊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譬如砍人兩百刀致死,就應該被砍兩百刀才讓他去死 強姦十個人,就應該被強姦十次(外加閹割) 一顆子彈打進去還便宜加害者了 只不過誰要來執行這個任務? 所以應該設計"執刑機器人"。
小姐寫了這麼多字給人非常強詞奪理的感覺..好像妳讀很多書很有學問,我們這些一般想法的人被你形容的好像是無知的..你要做壞事,要迫害別人的家庭,就應付出代價,不是什麼以暴制暴的問題,死刑對這些罪該萬死的死刑犯而言還真太便宜他了,只是不想再浪費我們的血汗錢,趕快讓這敗類消失吧..人民不是有免於恐懼的權利嗎??
I rememberd this assignment got very good grads in Mr. Liu's class. WOO...it has been 9 yrs after the graduation from NTU J school.
大家看來都滿腹經綸..對,這是個眾人都可討論的公共議題,但,我只想聽聽被害者家屬,加害者家屬及加害人他們的想法,其他的..充其量只是虛華的空洞理論罷了..魚真的快樂嗎...我只知道你們辯論地很精采...
還有,換個方向,如果你"確定"犯了殺人罪,你希望獲得何種待遇?....如果是我_斬立決而後快..
本議題為**廢除死刑是執政者應堅持的方向**個人拙見:正解也. 國富民強.社會安定詳和.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此乃昇平大同.此時之死刑只係法律條文中之名詞矣.無廢而終.無人需與世人社會永遠隔絕.這般天上人間.香格里拉.確為執政領導人之終極目標<無分政黨>. 世界各國領導人都要加油吧!就算你們國家已經廢除死刑了.
我很認真再看幾遍 決定拿下天真的這一分 贊成殺雞給猴子看的手段 哪怕是在太平盛世下 也是一齣叫好不叫座戲碼
本來就是不但應有死刑 也該有鞭刑! 我國為法治社會 一切依法論法 有些人就應該讓他們知道犯了錯! 代價是很嚴重的!
恩 我是反對死刑 但如果有一天 台灣社會能夠人人都不再犯罪的那天 死刑自動就會從立法院中消失吧 題外話 這篇論文的月日正好是我生日... 王部長唯一對的事情就是請辭 這本來就天經地義 理念不和就走 繼續推動自己的理論 尚可還有那尊重的空間
我個人認為 台灣的人民素養還不到歐美先進國家那種地步 也許永遠不會到這個程度 而且就算是美國 有些州還是有死刑的存在 死刑廢不廢 不是光看國際潮流 也要看看國內的情況
站著說話不腰疼!吃得飽飽的,吹著冷氣,在家裡上網PO文..反對自己所不了解的事物,嘲笑沒有親身經歷過的邪惡....真是..
我贊成死刑,而且也要有鞭刑、挖眼刑、斷手斷腳刑! 不去侵犯他人的話,以上這些刑根本就對正常人沒影響;要去侵犯他人人身自由,那政府依法讓你受到懲罰也是剛剛好~~~~(好羨慕新加坡有鞭刑....)
降低犯罪率方面的假設 未免太一廂情願 為什麼不會有第三種人 思慮縝密 且知道反正殺人也不會判死刑 你說死刑沒有嚇阻作用是基於什麼證據 有統計學上的意義嗎? 因為死刑不人道 所以要廢死刑 無期徒刑就人道了嗎 那之後就是廢無期徒刑嗎? 當人權學者在大聲疾呼如何廢死刑時 我想他們應該替可能被誤判死刑的人努力辯護 ps.另外我也想拿那一分
另外 如果當死刑對一個人沒有嚇阻作用時 我想這個人被處置死刑也是理所當然
死刑本來就有嚇阻的作用 如果你恨一個人~但你把他殺了只要做20年牢,表現良好~10年就可以出來~;跟你把他殺了,一定會被判死刑。這兩個難道會有一樣嗎? 哪個小弟敢隨便出來頂罪,誰敢看人不順眼就殺人。 壞人有人權,難道無辜的人就沒有嗎? 被殺的生命已經完全被掠奪了,談甚麼人權。 又不是外國的作法就可以套在台灣,這又不是買衣服,哪有甚麼時代潮流,只有合不合適的問題, 現在台灣誰敢不關門窗不鎖門窗睡覺? 難道你敢嗎? 如果滿街都是殺人犯,你不會怕嗎? 講甚麼清高的言論,這完全不適用在台灣。
人性本就怕死, 已死來嚇阻犯罪有什麼問題? 難道你可以提出更有效的嚇阻辦法嗎?(笑~) 說實話,沒有死刑,一大堆重刑犯20年後又是條好漢了,那遭殃的是誰阿!!?? 更慘的是被害者家屬得擔心加害者的報復(國外有血淋淋的例子)..... 另, 你是個不看論點的人, 只想知道有沒有人跟你站同一陣線, 由前面的回文即知曉。 最後, 想替死刑犯爭人權, 可以~ 作點付出唄(把牠們領回家好好感化他們唄!!!) 別出一張嘴吼~~ 不然跟政客沒兩樣...
請問假設你萬一不幸被強暴了~你會原諒犯人嗎?
個人認為痛苦程度為~斷手斷腳刑>挖眼刑>鞭刑>死刑
處以死刑和處以斷手腳等肉刑是不同的概念。 當一個人犯了錯後,如果可以用某種方式來彌補或使他悔改, 如:罰他錢、限制他的自由、要他做勞動服務或要他讀一堆書通過測驗等。 讓他害怕犯錯,或知道自己犯錯,以後不會再犯錯, 這是最理想的方式,也就是刑罰中所說的具有教化的意義。 但這種方式只對 "人" 才有用。 死刑之所以要使用,是針對那些泯滅人性,對之施以教化顯難收成效的 "非正常人"。 既然難收成效,又沒有施以永久監禁的法令,為了保護其它絕大多數無辜善良的人, 只好直接剝他的生命。而所使用的方式,也是接近痛苦最少的, 如:用武器直接打要害,兼施以麻醉;以毒劑使其身體功能停止等等相對平和的方式。 儘可能講求 "人道",而不是像古代一樣千刀萬剮令其哀嚎痛苦,或在菜市口 當著民眾公開用砍頭、腰斬、分屍,甚而誅連家族等恐怖殘忍方式來進行。 世上少有絕對的事,死刑也不是不能廢。前提是: 整個社會的人的素質提升到一個相當高的境界。 大家都不太會犯大錯,偶爾在突發狀況喪失理智時才造成不幸, 而行為過後又多能真心悔改的那種境界。 如此,廢死刑又是大家可以有共識,相關法令配套完善而確實能行, 那廢死刑的時機才成熟。 假如二十年後,社會能達這種境界,那二十年後再談廢死刑; 假如一千年後,社會才能達這種境界,那就一千年後再談廢死刑。 否則草率為之,只是如當今執政者在野時所說: 邪痞者梟叫狼嘄,善良者徬徨無依。 我寫的簡短又草率,因為,我煮的麵快爛了,只好趕快結束。
妳這篇寫的很有系統 殺人犯應視為病人而非犯人的地方 我認為可以再強調個體社會責任的觀念 死刑就某方面來說 算是一個社會不負責任的手段 毒瘤切掉就好 而不思產生毒瘤的原因 治標不治本 邪痞者的出現 整個社會都該檢討 另外有峻法存在的國家 良民守法的原因是因為步步為營擔心受怕 還是因為將心比心感同身受? 但現今台灣社會鄉民如等暴民 談廢死的確過早 期有一天禮運大同時 不會再有這種荒謬的制度
很久以前,一般都認為非得要有殘酷刑罰才能嚇阻不赦之罪.到今天這些不赦之罪還是有人犯,但是很少人覺得得拿過去這些不可思議的刑罰來嚇阻.古人若見到今天這個時代,不知會不會驚詫於犯下不赦之罪者竟沒有得到應得的殘酷刑罰. 有沒有死刑,都會有人犯死罪.如果我們活得夠久,說不定能看到犯死罪的不用面對死刑.但是看到在面對這個議題時,有這麼多的人訴諸感情,就可以知道這一天還很遠.不過有妳這樣的人在努力,或許可以讓這遙遠的一天提前一點點. 請繼續努力.
誰有殺人的權力??國家有!!公權力有!!所以我們賦予國家組織軍隊抵禦外侮殲滅敵人的權力!!我們給予警察配槍而在警察擊斃高天民這類兇手時不會去質問警察你怎麼有殺人的權力??事實上公權力是國民賦與國家的!!所以民眾覺得國家有在適當時機殺人的權力~~國家就會有!!所以中華民國台灣的政府就有槍斃死刑犯的權力!! 請問這些殺人犯的權力又是誰賦予他們的呢?? PS.我贊成以牙還牙的身體刑!!
"從實際案例中就可得知,多數犯罪者都是出身自不完整的家庭,擁有不愉快的童年與成長經驗,是故個人的人格形成以及偏差行為背後,其實隱藏著家庭、教育、社會等等結構性的問題。" 或許他們沒有權利選擇環境,但是他們有權選擇判斷是非..。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非常明確(例如偷盜是錯、殺人是錯),他們存在其中,不會完全不知道。一個人自己做出墮落的選擇,為何我們要承擔他們的錯???
我贊成獅大王!! 個人認為 不是亂世也可用重典 嚇阻作用一定有 若說要廢除死刑 未來或許可行 但是配套措施要先想好 要不然猜拳就好了啊 王清峰猜贏就換政策啦 我覺得無期徒刑不能用來代替死刑 雖然不自由毋寧死 關在裡面或許是更痛苦 但是想到要繳稅養這些人 實在無法接受 古裝劇常說 "死罪可免 活罪難逃" 能不能找到一個有嚇阻作用的活罪 有懲罰作用 又可讓死者家屬心服 再來談廢除死刑吧
94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01.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2.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3.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4.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05.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06.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07.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08.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刼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09.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刼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 **.黃志賢:酒後持番刀砍死現同居之女友,50分鐘後再前往前女友家中將前女友及其同居人都砍死。 10.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刼財再殺死2人。 11.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12.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13.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一死一重傷。 14.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黃志賢已在獄中吞食乾電池自殺身亡) 95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15.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16.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17.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18.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19.鄭文通:因妻子久病不癒,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20.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1.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2.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23.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24.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96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25.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26.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刼財,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27.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造成2死1傷。 28.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刼財刼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29.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97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30.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曾多次以三字經問侯法官。 31.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32.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33.劉三榮: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98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34.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一死一重傷。 35.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36.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37.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41.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42.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43.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44.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看來有超過一半都是預謀犯案,而且是累犯。亦有些案例是假釋或返鄉探親時再殺人…犯人逃獄亦有可能性。只要有一個無辜善良的老百姓因假釋或返鄉等情況再被害(看來不只一個),那真的很難讓人不支持死刑的存在。
竹筷插頭 死囚刺傷雜役 〔記者楊政郡、徐夏蓮、余瑞仁/台中報導〕台中看守所目前收容十二名待執行死刑的人犯,農曆過年前,驚傳其中一名死刑犯王志煌,因不滿雜役不願替他傳紙條,以兩根用布緊緊纏繞的竹筷插入該雜役的頭部,頓時血流如注,所幸戒護人員趕緊將雜役拉開,才未繼續遭攻擊,緊急送醫後,雖無生命危險,但三度住院,深入頭部五公分的竹筷還在處理中,台中檢方已分案偵辦。 台中看守所所長方恬文指出,該所目前收容十二名死刑定讞待執行的人犯,這些人徘徊在人生終點之前,對未來茫然、徬徨,大多數平靜過日子,少數幾個則脾氣暴躁,管教上較為棘手,王志煌即是其中一個。 戒護人員私下透露,十二名死刑犯沒有人敢管,只要不太過分,他們要做什麼,幾乎戒護人員或同舍房受刑人都讓著他,放封時想曬太陽,就讓個有太陽的地方給他,要點菸沒人會管,好像牢裡的「王」。 戒護人員說,其中王志煌「最多事情」,早餐饅頭分幾顆他有意見,不滿福利社水果、掌上型電視賣太貴,不斷向監察院、法務部寫信陳情,傷害雜役案件發生後,受刑人及戒護人員都避而遠之。 據被害雜役指出,農曆過年前,王志煌要他傳紙條給其他舍房某人,因違反規定遭他拒絕,王懷恨在心,元月十二日他送水時,主管將舍房鐵門打開,他提水進入後就遭到攻擊。 據悉,該雜役雖無立即生命危險,但深入頭部五公分的竹筷因急救醫院未處理乾淨,造成顱內化膿,三度住院,目前尚住院觀察中,能否徹底清理還是未知數,檢方不排除依殺人罪嫌偵辦。 方恬文說,十二名死刑犯,該所由宗教師每人認輔一人,管教也儘量寬鬆,他們有興趣學什麼,就讓他們學習,希望精神有所寄託。也有人整天發呆,大部分還是正常過日子,但確有一、二人屬脾氣暴躁型,如家屬該來探監卻沒來,那幾天就得特別注意。 所方指出,死刑犯對法務部長是否執行死刑,私下常有討論,媒體一出現相關報導,都會造成囚情浮動,製造所方管理上的困難。 另外,死刑犯的管理亦是一大困難。如果王清峰早早讓王志煌執行死刑,那這名雜役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繼續不簽下去,下一個是誰都很難說。王清峰對得起這些死刑犯,對得起這名雜役嗎?
除了贊成死刑之外,也覺得鞭刑、挖眼刑、斷手斷腳刑通通很不賴,那就算你得這一分! 我得這一分!!一值很想推鞭刑的說~看看新加坡!!^^
誰該有殺人的權利? 你這句話怎麼不去問問 死刑犯們
你好,有網友貼你的網址要我參考你的文章,顯然我跟你的立場是截然不同的,但我不會在你的部落格否定你的話語,畢竟這是你的言論自由,我同樣也有在我部落格提出我的看法,你如果有意願觀看的話也請參考,謝謝。
哇~才幾天沒上來竟然一舉多了兩篇文章, 我還以為這裡已經荒廢了說... 我贊成死刑主要原因是這世界上人類數量已經太多, 犯錯的人不管是小罪還是大罪通通拖去斬了~這樣空氣會比較好, 地球資源也可以用久一點~六十億人先斬個一半好了~就降~
光山星雲法師表明「社會上某些人要求廢除死刑,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死刑雖然殘忍,但合乎佛教因果報應的原則。」他更舉例台南監獄曾經太久沒執行死刑,因此沒有人敢進行槍決,最後只好委託國防部派遣憲兵前來處理,指出「不敢去執行死刑的獄卒是消極的慈悲,而國防部的憲兵卻是積極的慈悲。他們是無罪的。因為他們執行的是國家的法令。佛陀在因地中曾經殺死過一個害死五百人的罪人,這就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大無畏菩薩精神。」
不要有死刑, 改交由受害家屬發落, 要五花大綁先,^^"犯人壞壞不乖,怕怕 殺人!是阻止他去殺更多的人 殘酷!只是為了取得最大的幸福
哈~哈~哈 廢除死刑~~死刑犯就不用擔心被槍斃了 只要假裝自己很後悔的樣子 最多判無期啦~ 服刑期間只要一心邪猴(阿咪頭猴)啦 在裡面不會餓死(納稅人要養我阿) 又不用擔心失業 嘿~嘿 很快就可以假釋了 出來第一天就去拜訪被害人 挖它爸爸的腦槳~在強姦它女兒~ 我就是壞胚子 就告訴你~我是壞人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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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我贊成死刑,但是我也懂得"刑期無刑"啊!
個人認為,王清峰最大的盲點,在於想藉由「拒絕執行」達到廢除死刑,至少是迅速達到廢除死刑的目的,但問題是即使我們現在就展開如上的論辯和討論,可能也要討論個三十年才有結果,而且要廢除死刑,還要有很多配套措施,但從陳定南以降,除了取消「絕對死刑」的法定刑外,歷任法務部長做了什麼?事情發展到後來,王清峰的應對不像是討論政策,反倒像是傳道,這樣一搞的結果,反而是加速「這44人該趕快斃掉」的社會氣氛,這對推動廢除死刑的長遠目標反而是倒退的力量。 至於台灣該不該廢除死刑?現在不該,因為社會還沒形成那樣的高度文明和共識,大家應該盡量避免二分法的評論,主張廢除死刑的不是同情壞人,主張死刑的也未必殘暴不仁,只是現在的台灣社會很難理性討論事情,這是非常可惜的。
基本上我不反對廢除死刑 王清峰可以為了他們下地獄,套句雙瞳 裡的一句台詞“這傢伙想成仙啊”。 死刑廢掉沒關係,配套要一起說明清楚,不要無期徒刑,判重刑例如說150年服刑超過一半才能假釋 ,服重勞役,要工作才有飯吃 老實說如果王清峰繼續當部長,我會想殺個幾個人
確實死刑存廢應該要有更多的理性辯論,但也請不要一直停留在辯的空間,廢死聯盟如果覺得廢除死刑是趨勢,那就更應該加快連署[死刑存廢公投],讓多數民意去決定這關心公共利益的決定,而非只是嘴巴說說[我要廢除死刑!]卻看不到有任何的動作,但也要請廢死聯盟能多尊重民意,不要一直向行政機關施壓說:[不可以執行死刑,執行死刑是不理性的!]死刑存廢議題不能一味虛耗,應該盡快解決,讓多數民眾決定此議案,畢竟主權在民,責任在民,共同命運,由共同決定. 而且如果一個政策只有少數政府或者學者或社團說了算,那要不要乾脆改回帝制時代? facebook新社團--死刑存廢請由人民公投聯盟 http://www.facebook.com/pages/si-xing-cun-fei-qing-you-ren-min-gong-tou-jue-ding-lian-meng/369134151669?v=wall#!/pages/si-xing-cun-fei-qing-you-ren-min-gong-tou-jue-ding-lian-meng/369134151669?ref=mf
我是不贊成廢死刑 而且我也是得一分的人 我的道德水準雖不高 但卻也不會危害到他人 或許廢死刑也無所謂 只要政府確定這些人不會再造成人民恐懼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可惜這些人的存在,就是恐懼的理由
我贊成廢除死刑,但是要逐步配合法律的修改與司法矯正制度的配套。不能像王x峰那樣極端式的震盪到位,更不能像王x峰那樣自命清高地將意見不同者一概視為無寬恕之心或不理性者(王x峰真正的失敗之處)。 但無論意見如何,鄭姐,我還是好喜歡妳...
其實可以想像一下什麼叫做「終生監禁」。 這意謂殺人者此生將與社會完全隔離,只能活在牢籠裡,他所有的理想、抱負、興趣完全化為烏有,只能在監牢裡日復一日的苟活著。 當人生已經毫無希望,窮的只剩下一條命時,你還會只因為死刑廢除了,就想要殺幾個人嗎? 或許終生監禁是個比我們想像中還要可怕的刑罰..
只想請問妳,陳進興妳認為該判死嗎?
其實阿 到目前為止 死刑廢不廢 跟我沒什麼關係 我也不是很在乎 我是跟著鄉民近來看熱鬧的 只不過站了比較前面一點 看大家這麼認真的討論這問題 既然有各位有志之士 我決定繼續回去玩臉書好了 廢不廢死刑的 大家就各自再加油 努力的說服對手吧!
蔣勳今天說...... 因為突然的寒冷,我窗前的大河凍死無以計數的魚群,翻著白白的肚子,飄到我窗下的河灘,招潮蟹聚集在魚屍上,鷺鷥飛來,驅趕招潮蟹,啄食魚屍。「死亡」使我學習謙卑,這是我最近聆聽的關於河流的故事。 剛從印度回來的旺霖跟我說起那一條佛陀走過的大河。我們都想走一次,不是因為佛陀走過,而是因為眾生走過。 我今天無端落淚,竟是因為一位素未謀面的司法官員,因為她堅決不肯執行四十四名殺人犯的死刑。 有機構做了民調,這個島嶼上百分之七十四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 這四十四個人應該死亡,因為這四十四人犯了不可饒恕的罪,他們不應該活著。 廢除死刑於上一世紀末在歐洲爭議很久,爭議的現實利弊很多,討論關鍵是──人有沒有權力決定另一個人的死亡。 身上配戴勳章的軍人可能是「殺人犯」,刑場執行槍決的劊子手可能是「殺人犯」,在綜藝節目上煽動淫慾引發「殺人」行為,也可能是另一種「殺人犯」。 我回憶學生時代在歐洲有關圍繞「死亡」與「殺人」議題的困惑、探索、思維、論辨。 從百分之七十四的堅決贊成合法「殺人」,一步一步,轉變成百分之七十三點五,轉變成百分之七十三點三── 負責司法的部長,看起來這麼柔弱,卻意志篤定地說:我的任內絕不執行死刑。 她說:我願意替他們受刑。 她的堅決有可能使百分之七十四轉變成七十三點五嗎?或是刺激成百分之七十五? 我想起了波蘭導演奇士勞斯基,他的「殺人影片」裡有兩次的殺人,一次是殺人犯的殺人,一次是司法的殺人。殺人犯是一名青年,因為心愛的妹妹在車禍裡喪生,他一直累積著恨,對那一名肇事司機的恨,但是找不到那一名司機,最後演變成對所有司機的恨。 恨是報復的開始,因為失去心愛的人,所以恨,所以要報復。 被恨折磨,青年吃喝玩樂,但是恨沒有消失。因為恨,最終他殺死了一名司機,恨報復在一個不認識的人身上。 青年被逮捕了,他成為殺人犯,是「沒有理由」的惡質殺人。 粗暴的司法不會關心「理由」,粗暴的司法只是要為執行「殺人」找到正當性。 奇士勞斯基用很長的結尾拍攝「殺人犯」執刑的過程,檢察官查驗絞刑架,檢查繩索的牢固,檢查絞刑齒輪,檢查犯人的踏板,踏板下承接糞便尿液的托盤,檢查用來蒙臉的黑布──次周密合理的「殺人」。 很精密的「殺人」過程,合法的殺人,有正當理由的殺人,在報復的恨裡沒有一點困惑與疑慮的殺人。 上一世紀末,波蘭或許多國家爭議起死刑存廢的問題,有受害者家屬哭泣著訴說失去心愛人的心痛,要求報復,人數不只百分之七十四。也有堅決的司法部長紅著眼眶說:我願意替他們服刑。 也有知識份子像奇士勞斯基,拍攝「殺人影片」,使大家可以更深地省思「殺人」的本質。 旺霖在說他陷入恆河泥沼時的種種,我聽到那一條大河億萬年來潺潺不斷的聲音──水流的聲音,潮來潮去,河灘上燃燒著屍體,屍體在火燄中嗶嗶啵啵的聲音,毛髮沾火在風中飛起吱吱的聲音,油脂冒出泡沫破滅時剝剝的聲音,骨骼成灰逝去的彷彿歎息的聲音。 親人嚎啕哭泣的聲音,僧侶篤定誦經超度的聲音,螃蟹爭食碎肉殺殺的聲音,鷺鷥展翅亮起羽翮飛翔的聲音,魚類在水波中唼喋的聲音,一小片布匹在泥濘中腐爛化解的聲音,漂浮在大河上暫時依靠不到土地、一粒菩提種子渴望發芽的聲音── 好多好多的聲音,以及,據說是島嶼上百分之七十四比例堅持「殺人」的聲音,我都想低下頭來細細聆聽,以及一位看來孱弱卻如此篤定的聲音,她說:「我願意替他們服刑。」 因為突然的寒冷,我窗前的大河凍死無以計數的魚群,翻著白白的肚子,飄到我窗下的河灘,招潮蟹聚集在魚屍上,鷺鷥飛來,驅趕招潮蟹,啄食魚屍。「死亡」使我學習謙卑,這是我最近聆聽的關於河流的故事。 ......
Thanks a lot for sharing (o>▽<)
有因有果 不犯罪..自然沒死刑.. 罪致死 那就去死一死...
我很欣賞您的論述;但是許多接近騷擾的留言想必讓您很不舒服。我和朋友的共筆部落格"超克藍綠"(http://www.wretch.cc/blog/cliquer)也有幾篇討論這主題的文章,歡迎前來指教。此外,我將在這幾天寫一篇"壞人一定得死",會引用您大作之下的幾則變態留言,說明:某些人反對廢死刑,只是因為他們自己需要死刑、以嚇阻他們內心的邪惡。 希望您不介意。
我個人覺得:今天鄭小姐假如換成是鄭先生的話,相信大家講話就不會如此客氣了..所以這編文章的留言者普遍還是愛美女,不願得罪美女的,結論是鄭妹妳成功啦!反民意的言論還這麼多人支持妳,了不起!!
#64 愛美女 說錯了!歷史上利用"民意"屠殺女人的事例不勝枚舉,最慘的就是歐洲中世紀的"獵殺女巫":兩百五十年間,二十萬名女性被指為女巫、十萬名女性被酷刑處死,其中小女孩、美少女少婦、老弱寡婦都有。這裏#33 & #49 的變態留言也是類似的現象。 所附連結網只是個共筆部落格,至今已有四篇反對死刑的文章,多數是男性作者,多數留言筆戰者也不敢造次。這是因為這幾篇文章如同版主大作,立論嚴謹思慮周密,反對者也提不出真正有深度有說服力的論述;雖然有少數變態留言者口出惡言,大部分稍有理性的訪客也只好客氣。 愛美女似乎也是支持死刑存在的,可是除了訴諸"民意"(?)的民粹式說詞外,也提不出甚麼有理有據的論述。
上一則連結網址貼錯了;更正如下:www.wretch.cc/blog/cliquer
都沒人要激辯了!!好無聊!連主人家都不敢說話了!
有句話很粗俗但我同意:「如果殺人者不用償命,那還有天理嗎?」
當強姦,殺人者不用償命,社會上的善良百姓就像代宰羔羊一樣,被殺了就祇好自認倒楣然後還要原諒殺人者的無心之失!這樣要政府,要法治幹嘛? 每天活在恐懼和不安全感中,這樣對嗎?每人祇好自求多福自我保護等著自相殘殺.反正十,二十年真的又是一條好漢回來,沒死刑,終身監禁過一陣子就可假釋了,這樣還要國家嗎? 當妳這樣被幹掉了! 應該要問妳父母的感受和如何活下半輩子.廢死刑不是那麼單純的! 不過這一說讓我對妳改觀!
個人認為 廢死刑 的確會降低對犯罪者的警惕與威脅 但以道德立場 人是否有權殺人 也是很值得商確的 如果在廢死刑的路上 以一種新的無期徒刑來取代死刑 在社會公益與道德壓力下 應該都會有個平衡 像是以終身獨居房的方式(有點像關任我行這樣)關押 明定終身不得假釋 如果又有人說這樣關押不人道 這樣的話是否就應該再來討論裝些空調或是定期電影欣賞才人道些了
盛年不再來,一日難再晨;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
鄭妹 生日快樂
Happy Birthday^^
生日快樂...正妹....
最近好嗎?
一個多月沒好文章讀了。鄭妹趕快復出江湖吧。在這公開的園地,看到不同的見解,不同的立場,是很正常的事。
許多犯罪者是無可矯正的精神病態人格,判了無期徒刑仍舊有機會回社會傷害其他無辜的人....要顧人權也應該先顧及其他善良者的人權為先才是. 俄羅斯少年虐殺事件影片(內有血腥暴力片段心智無法承受者勿開)~ http://www.badongo.com/vid/1559744
你當過執法者,就會知道其中的無奈。 之前一個檳榔西施事件就衍生那麼大的爭議,都是警察的錯,警察不該執法過當,反過來想...如果警察不去取締,警察又被民眾罵是米蟲...甚麼事都不做? 我也是警察,我也喜歡看穿的很少的鄭妹啊!更不用說是清涼的檳榔西施....哈哈! 但是有民眾就是不愛看,會檢舉,這些壓力如果是給你而你卻無法確實處置告發,那你怎麼辦?我也想當米蟲白領薪水,但卻不想天天被長官、民眾罵啊!年底為了這件事做管區的你應為辦事不力被考績打乙、丙等...你願意嗎? 再說;平常有人突然問候妳老母,你鐵定氣得要告死他....,將心比心,人的互動如果不是出於善良,後面的行為就一定會越演越.....超出想像? 說真的我也覺得那個警察很笨!笨在他太認真了...哈哈哈!民眾養我們警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了,檳榔西施穿的太養眼也不是壞事,而且還為國爭光,外國觀光客爭相來看的景點之一。民眾因為開車看養眼的檳榔西施而出車禍也不是個壞事,至少可以促進經濟活絡(有修車、有就醫..就有消費行為!)。 說到治安:其實日據時代,台灣治安算是最優了,因為小偷會被剁手,作奸犯科情節重大者一律槍斃。那時後家家戶戶沒有在鎖門,誰敢犯罪? 或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吧!誰敢發誓這一輩子沒闖過紅燈、沒亂丟過垃圾?敢發誓的可能都死光光了....哈哈哈! 廢不廢除死刑....?我們沒遭受到迫害過那知道別人的痛,也沒有權力為那些罪犯擔保。或許每個人的見解不同,要與不要之間都有各自的理由。 那些反對死刑的說應該由人權人道理由為出發點去廢除死刑,沒有人可以解除上天給予的生存權..... 而那些受害者的家屬們去希望能藉由死刑而討回個公道..... 我也認為人權是至上的! 但當你侵犯到別人的人權而導致死亡、重傷,那別人的人權就應該被侵犯嗎?事後又要別人為你爭取人權?如果是故意犯,他又豈不知道他的行為會有甚麼後果? 累犯的機率很高,尤其是吸毒、賭博、竊盜、傷害,假釋後再犯又有人會無辜被受害,白曉燕就是其中一位可憐的受害者。 死刑犯廢除死刑,改為無期徒刑...,日後可能你走在街上無冤無故被看你不爽的人砍死,反正你死他也不會死?無業吃吃一輩子免費牢飯也不錯..哈哈! 警察費勁心思好不容易抓了殺人犯,受害者得以沉冤得雪.....卻也只是讓他吃一輩子免費牢飯? 平常要大家多繳稅養一些死公務員就夠幹了(包括爛警察),過幾年後大家還要出錢養那些關在牢裡的無期徒刑犯一輩子? 有人說讓他們在監獄裡服勞役養活自己...呆老百姓? 問問你.. 你退休後有沒有退休金,夠養活自己下半輩子嗎? 牢裡服勞役的薪資比你高嗎?如果是大家都進去監獄裡上班好了!搶救失業.. 另外..他們就不會因為生病在牢裡提早退休嗎?萬一他們也在牢裡得癌症,平常勞役賺的錢夠醫治自己嗎?要家屬出錢家屬不出誰又要出錢幫他們看病?那裏去生預算養他們?從稅金嗎? 反對與贊成這一體兩面,你看那一面好? 執政者都說要廢除死刑?交給公投嗎? .....?
今天看中天世博連線,瞥見有個熟悉的臉孔, 好像看到老朋友一樣(雖然一點也不認識), 感覺還蠻妙的
中和烘爐地一次衝上去要多久?有沒有辦法... 鄭妹騎過嗎?
是在等待破百?
我沒有任何立場和特別的想法 但是~ 若我是受害者家屬的話 我會很害怕他逃出來 傷害我 或是傷害其他人 如果法律有死刑 而且判了 應該要執行 以示公平 不然就廢除死刑吧 但是要保證關的牢靠 不能被逃出來 畢竟逃獄這種事情 新聞上還是常看見啊 人嘛 總是能疏通 安排一下 就能逃出來 還是很害怕殺人犯逃出來 而且假釋期滿出來又殺人的 還是很多 總之 安居樂業的人 不應該受到生命的威脅才對 我只是單純想保障安居樂業的人的生命安全罷了
搞錯一點吧 要朝廢除死刑的方向走 但是可以選擇不原諒兇手 所以呢 意義何在 可以保證兇手會關在牢裡一輩子 台灣逢大赦 無期徒刑的人就減刑 重罪的人也減 往往10,20年就出來了 要不就像某人殺了人逃到國外等到老了再回來懺悔 反正都過了法律追訴權 現在不是仇不仇恨這個問題 殺人償命= 公平 我如果是被害人家屬當然怨恨加害人 但是我要他死不單是因為我恨他 而是公理的一種表徵 他不死 死者情何以堪 然到被害人就該死? 最痛最苦最慘的不是我們 也或許不是家屬 死者如何得以瞑目 如果真的沒有死刑 天下要亂
就站再被害人角度想 痛嗎 苦嗎 我煮飯切菜手不小心劃一刀 都要掉淚 更何況被人惡意殘殺虐害 叫人不去計較 讓加害人牢裡蹲幾年 讓他可以假釋 讓他有機會再次犯案 讓別人也有遭罪的一天? 這不是慈悲心 因為你讓別人有機會受苦 要度眾生 要感化人 你沒有設身處地為眾生想 度誰 為何佛要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不是要讓加害人跟被害人受一樣的苦 因為那是不能替代的 佛且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但放下屠刀就可以馬上成佛? 放下屠刀代表知錯 放字為善 成佛在果 若想成佛就得行善 罪當然是罪 擺在那裡明明白白 做了錯 還 必定得還 多行不義必自斃 千古不變的理 重善因得善果 惡人為惡 不得善終 犯多大的殺業 就有多大的報償 該怎麼懲老天爺有眼
如果你同意廢除死刑,請看侯友宜專訪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轉載)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4600482.htm
沒有經歷過家人被殺害侵犯的人才能這樣不痛不癢的說出廢除死刑這樣偽善的話。 今天如果你的妻女被姦殺,家人被凌傉你還能原諒兇手,那麼我會稱讚你的心胸寬廣。 但沒有,你只是要求被害者去原諒去給予施害者,那麼我只能說你很虛假。 你的正義只是用來給予禽獸,而非人。 人權?我們可以對任何靈長類說人權,哪怕是非洲的大猩猩我們也可以對他說人權,但不能跟已經肆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施暴者談論人權,在你為他謀求人權之時,被他剝奪的生命的人的權利又在哪?在你腳下被你用力的踐踏! 捫心自問,你的內心是否用正義這個謊言來遮蔽自己的虛榮,你那虛偽的正義是否永遠比別人的痛苦重要?
如果你覺得死刑不該廢除的話 去看看這個吧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103886186324648&id=101987296514519 看看殺人兇手說的話再想想死刑的存在是否必要: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如何面對廢死團與政府之補文2 目前最大爭點: ★目前所有死刑定讞的死囚是否該死(也就是剩下的四十名死刑犯)? 在這問題上,廢死團(人權大小puppies)與我們(反廢死聯盟)互不相讓,誰都不肯退讓。 其原因背景(以下站在廢死團立場): ★殺人魔也是人,也有生命,不能死. 為上述理由的辯解(只收錄部分): ★冤獄:司法不公,易造成冤判,導致無法挽回的下場(也就是死刑). ★回饋社會:殺死牠太便宜牠了,不如活著回饋社會. ★世界潮流:國際趨勢(人權大 puppies主導),引用相關資料辯解. ★宗教論:以人權大puppies及台灣宗教領袖為主導. 總之,目的就是要「停止死刑」啦! 導致(延伸)的問題: ★拖延死刑. ★司法怠慢. ★人心浮動. 目前引發的可怕現象: ★該死的都不用死,大部分法官亂判一通,實現了「假死刑(沒有死刑產生)」狀態. ★威嚇受害人、利用死刑犯及其家屬、鑽營法律漏洞與瑕疵,導致司法天平動搖(司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下降),危害社會穩定力量. ★因無完善的配套措施,導致某些惡徒即使無期徒刑也能出獄,增加人民受害的風險. ★讓部分極惡之徒認為司法對牠無效,所以無所顧忌,因此導致下一位受害人的產生. 我們(反廢死聯盟)的認知與反應: ◆人權小puppies步驟錯亂. ◆人權小puppies沒有配套措施(牠們說責任在政府身上). ◆人權小puppies沒有擔當(只靠嘴吃飯),出了事全推給政府. ◆ 人權小puppies不顧人民死活與承擔的風險及社會恐懼. ◆人權小puppies忽視司法陋習與社會觀感,造成司法敗類繼續橫行與更生人問題更加惡化. 以上我們的認知與反應的詳細內容,請見反廢死聯盟及其同志的文章。 PS. 有位網友提到"冤獄"問題,我相信版主有提到(也許在其他文章中),我想請該名網友先弄清楚"冤獄": ‧廢死團的終身監禁及其探討-Doolittle2 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Doolittle2/3898031 ‧漂浪。島嶼--munch:◎死不死!人間價值◎- yam天空部落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27666576 ‧[張貼用]廢除死刑之不能說的秘密-Doolittle2 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Doolittle2/3898031
也許是天真.. 也許是輕狂.. 也許是身為高知識份子的輕蔑,所以廢死聯盟的份子都是精英,但是精英是混蛋的比例也最高,也許說再多也不能說服妳的理念,如果有一天,有人能像菩薩,割肉捨身入地獄,這個人他說廢死,我就贊成他,如果連這種覺悟都沒有的人口口聲聲說要廢死,那我只能說..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生生滅滅如何執著,都是業念,所以如同妳們說的沒有人可以剝奪任何人的生命,但是也沒有任何人有原諒加害人的權利,除非受害人自己[不含家屬]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原諒加害人。 但是在加害人剝奪受害人的生命時,受害人就已經失去原諒加害人的權利了,這樣同意嗎?
贊成廢除死刑,但是要有緩衝期,比如X年後實施 話雖如此,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饒,廢死刑興酷刑,一般的犯人也有人權,但是酷刑犯沒有,酷刑也有年限,不得減刑,實施完畢後,列為一般犯人 死人是沒有任何貢獻的,也無法補償被害人,被害人唯一換到的,就只有一個字爽 所以我贊成廢除死刑,讓其為所犯下的罪行,有彌補的機會,不知這樣的立場,算尊重生命嗎???
死刑是倒果為因!我贊成廢死刑,該檢討的是:如何預防犯罪,從家庭面、從生活面檢討為何有有重罪?而不是用自以為可以防堵的方式,已為死刑就可以減低重案的犯罪率!如你所言:死刑只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手段,只會冤冤相報!不會讓受害家屬的心理真正獲得撫慰,反而更會不得安穩、擔心受報復吧!相反的,以德報怨,讓加害者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因此讓受害者家屬心理更解脫的例子也很多啊!為何要炒作新聞,把眾多受害者負面情緒的報導一再曝光呢?二次加害耶(白案)!
這是我堂哥(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博士)所寫的一系列關於死刑的文章。其中對於您提到的嚇阻效用、人權、弱勢族群、誤判(生命的不可回復性)等等,都有深刻的分析。 http://ccharming.blogspot.com/search/label/%E8%AB%96%E6%AD%BB%E5%88%91
你真好樣的,明知表明廢死的立場百分之百會被圍剿,你仍是甘冒大不諱。不出來聲援你怎麼說得過去。
可是我覺得種點在於被害人還有加害人雙方,老實說考慮感受.同情..等等與我們第三者何干?舉例來說(並不是我不信任宗教)信仰來說,有些提到救贖.重生.所以生錢要如何如何.試問:永遠沉睡的人不知道也就算了,難道我明眼人真的有看到他們重生了?有時候的類世界的發展這麼多東西,每個都說有關聯,有關係.難道就不能提出最乾淨直接的想法來對一件事嗎?!(我的一點小小主觀想法)(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每個人講話出來,這個動作本身就算是帶有主觀意識,只是清重多少罷了不是?)只能再從長深慮廢死這個問題了!
I strongly support your opinion. I think your analysis are rational, logical, and well-thought ( ok I admit those adjectives might have overlapping meanings)
會去殺人就應該有自己會被殺掉的覺悟在,這不是很正常嗎? 過去無秩序的時代,人們互相攻擊殘殺,也就算了, 現代人破壞了現代應有的秩序跟平衡, 而且大多都是喝酒起衝突,或是些無關痛癢的小事而殺人, 甚至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利益而殺人, 好吧,別說站在受害者親屬的立場, 為了社會的平衡, 我會支持死刑, 無期徒刑最多只會浪費國家資源, 讓人民的生活更困苦罷了, 就跟美國一樣, 越進步的國家, 越容易在安逸中產生這種矛盾, 真是笑死人了, 那群提倡廢死的人, 就某種意義來說, 他們也是令百姓痛苦的元兇之一. (純屬個人看法,看不過去的話可以來討論,不過要是只有嘴砲的話我一句也不會回應的= =)
沒看主文,看標題似乎是挺廢死的吧!? 本人十分不認同廢死,至少台灣的廢死在本人看來,是十分地可笑呢!!
為了部落的榮耀,殺光聯盟
樓上的,魔獸世界玩太多了唷
原諒是老天爺的工作。我們是凡人,我們要的只是應有的公平。 殺人犯可以被原諒,但前提是有權說原諒這兩個字的人, 是受害者和他的家屬, 而不是在一旁與己無關, 嘩眾取寵的跳樑小丑!
您說得沒錯:我們都不是受害者家屬... 但新聞媒體上多的是披露真正受害者家屬不願原諒兇手,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死刑制裁的報導,難道這些真實的聲音,您都可以無視嗎? 有些事實,再清楚不過,只是有些人選擇性的忽略而已...
您說得沒錯:我們都不是受害者家屬... 但新聞媒體上多的是披露真正受害者家屬不願原諒兇手,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死刑制裁的報導,難道這些真實的聲音,您都可以無視嗎? 有些事實,再清楚不過,只是有些人選擇性的忽略而已...
您說得沒錯:我們都不是受害者家屬... 但新聞媒體上多的是披露真正受害者家屬不願原諒兇手,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死刑制裁的報導,難道這些真實的聲音,您都可以無視嗎? 有些事實,再清楚不過,只是有些人選擇性的忽略而已...
以上重複留言,乃系統錯誤,非有意洗版,尚且海涵,謝謝!!